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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123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盐池律师  Tags: 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胡臻颢律师,盐池律师,现执业于宁夏恩知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民事案件纷繁复杂,而且每天案件不计其数,所以在立案时就要对各个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分类,以方便后续案件的分派以及审理和归档、查阅。我国法律也是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作了规定。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一、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适用三级案由,应是;车辆买卖合同纠纷;。


  二、关于案由的体系编排


  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在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的基础上,将侵权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将案由的编排体系重新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


  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出了424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第四级案由表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不可能穷尽所有第四级案由,目前所列只是一些典型的、常见的,或者为了司法统计需要而设立的案由。


  三、适用案由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首先应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第二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一级案由。


  法院在立案时对于各个案件应该适用什么案由,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以便日后查阅和归档工作的开展。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一般就是会在新入职的员工进入公司时与公司方签订。也就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为公司创造的收益所赢得到的报酬,这就类似于以五换物的原始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在劳务合同发生纠纷时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及其相关问题。




  一、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确定: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的权利:

  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因此,在法律上,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之一是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起诉法院。


  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书在这方面的裁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服裁决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另一种是;不服裁决的,向某某法院提起起诉;。


  如果裁决书已经指定了明确的管辖法院,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只能到指定的法院起诉;如果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管辖权的法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条件之二是劳动者没有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


  若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用人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及其相关问题。只有充分知道这些才能在您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在法律这个武器的运用上能够更加的熟悉,同时也可以为您解决因管辖权不明确而导致的重复跑花费大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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