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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23发布时间:2022年8月11日 盐池律师  Tags: 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胡臻颢律师,盐池律师,现执业于宁夏恩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合同法》第55条第1项所规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是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此规定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3条所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是一致的。

  但应当明确起算时间是不同的,《合同法》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综合以上,撤销权应由有撤销权的主体行使,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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