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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特征和种类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12日 盐池律师  Tags: 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特征和种类

 胡臻颢律师,盐池律师,现执业于宁夏恩知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如果要对无效劳动合同提起诉讼的必须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起诉,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予受理,那么

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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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申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主要表现为合同条款简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义务、生老病死自负等条款。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包括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招录童工、低于最低工资、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伤残自负、暂不婚孕等条款。


  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仍然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在劳动关系中不能实行返还原则,也不能实行折价补偿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赔付劳动力对价。


  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可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无效,也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财产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有些劳动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在效力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项目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损失,实际上和经济补偿金数额一样,也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无效劳动合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按照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是三年,管辖地点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特征和种类

  核心内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特征不确定行为有没有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类型合同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未征得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债务。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


  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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