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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则】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的规定

123发布时间:2018年6月17日 盐池律师  
  【交通规则】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的规定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六、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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