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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也未必万事大吉

123发布时间:2018年4月3日 盐池律师  
  今年国庆前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重申开发商不得违规收取购房意向金(诚意金)、定金。一石激起千层浪,禁令让房地产交易中的定金成为焦点。看似不算多的一两万定金,但其中却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买家或许认为交了定金就等于吃了定心丸,想要哪套房就能买到哪套房,殊不知,开发商正是利用这种心态达到了提高楼价、囤积货源、制造市场热销的假象。同时,由于未取得预售证,开发商收取的定金并未进入银行监控系统,对其交还银行利息、开发新地块等,买家的定金将起到了无息贷款作用。更有甚者,一旦遇见无良开发企业,卷走潜逃,买家不仅买房成为泡影,还损失了金钱和信心。
  案例 1
  5万定金可当10万买房款
  随着楼市的持续升温,对于住房心切或投资心切的消费者来说,交了定金似乎来得更踏实更有保障。定金因此也从过去的几百元,逐渐上升到几千、几万元,甚至高达上百万元。记者了解到,定金多采用“先期预订”、“内部认购”的方式,一般是商品房项目尚未具备销售条件,开发企业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放号”等方式让消费者订购商品房,与购房者签定认购卡,或是发放vip卡、向消费者收取包括定金、预订金、诚意金、诚信金等各种名目的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尽管在国庆前夕市房管局下发了禁令,但记者近日巡盘时仍然发现,一些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变相收取定金。老城区某楼盘新一期组团自今年8月就开始进行“内部登记”,到目前为止,销售人员只表示开盘时间尚未具体定夺。但销售人员同时向记者介绍,目前只要拿身份证即可进行vip登记,如果一旦通过了公司的审批,买房就可享受9.5折优惠。此外,意向买家如果现在交纳2万元定金买房可当4万金额,5万定金可当10万买房金额,同时参加优惠确认金的抽签,按照此顺序优先选房。
  地产人士认为,尽管该楼盘没有明确要求买家做定金登记,但通过系列优厚条件吸引买家,定金当成以后的购房金额,也是一种变相收取定金,属于房管局禁止的“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买家购房意向金、定金”的范围。
  案例 2
  交了定金后开发商却提价
  近期,市民丁先生看中了番禺某大型楼盘,与销售方谈好成交价以后交了10000元定金,等开发商开卖的当天,丁先生前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谁知道开发商反悔了,称要么提高房价买,要么退定金不卖了。
  丁先生告诉记者,因之前有几个同事在该盘买了房,他在五一期间也去看了几次。因儿子结婚,急需买房的他便有了在该楼盘买房的意向。国庆前期,丁先生来到该楼盘,与销售人员最后谈到7500元/平方米后,丁先生交了1万元的定金,准备国庆期间推新品时,再来签订商品房合同。
  国庆期间,丁先生兴高采烈地来到该楼盘选房及签合同,销售人员却告之,楼价每平方米升了上千元,如果要继续签合同,就要按照每平方米8500元的价格。丁先生很是恼火,向记者坦言,他是满怀诚意去买房的,价钱谈好了,定金也交了,现在销售方却单方面提价,明摆着是出尔反尔,忽悠顾客。最后,丁先生与销售方闹得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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