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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及赔偿问题

123发布时间:2018年2月6日 盐池律师  
 事故认定及赔偿问题

  我朋友(他是无证无牌)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后捎一人与对面来一辆(拉砂超过载重量,外地户,准驾车型g)农用运输车相撞,致摩托车倒地,我朋友二人受伤住院.事故认定为我朋友责任大,农用车责任小.请问这样认定合理吗?我朋友左肋骨骨折7根,左臂丛神经损伤.胳膊用不上力什么也干不了,我朋友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律师解答:
  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复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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