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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婆留下百万拆迁款四外孙争遗产

123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盐池律师  

    厦门外婆留下百万拆迁款四外孙争遗产
2007年03月23日1508来源:外婆留下百万拆迁款    四外孙争遗产“劳苦功高”的多得
    老外婆留下百万拆迁款,她惟一的女儿又去世了,哪个外孙子女有权继承这笔巨款?
    外孙提出说,外婆的继承人——即他们的母亲一直由他赡养,他该继承大部分份额;大外孙女不干了,“外婆还是我养老送终的呢,我更应该多分”。
    这笔巨款来源于一栋老房子,它总共168.93平方米,是钟老太太所有的。钟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出嫁后生了一子三女。后来,大外孙女陈网妹(化名)就一直陪着外婆生活,也住在这栋老宅里,照顾钟老太太直到她1966年过世。而钟老太太的女儿则随儿子陈志庆(化名)一起生活,于2001年去世。
    钟老太太去世后,大外孙女依然住在这栋老房子里,与兄弟姐妹相安无事。争端发生在2005年之后,这栋老宅被政府拆迁,得到补偿款104.8万余元,其中房产补偿部分是100万余元,装修补偿款4.8万元。
    钟老太太的外孙陈志庆先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外婆去世后,这房子应该由我妈来继承。而我妈一直由我赡养至终,我当然可以继承她的遗产。”陈志庆认为,他该分得补偿款104.8万余元的五分之二,剩余的再由三个姐妹瓜分。
    陈网妹坚决不同意弟弟的这个分配方案,她认为房子由她装修居住,所以4.8万元的装修补偿款不应该拿出来分割,至于那100万元的房产补偿款,她应该分得五分之二。她的两个妹妹却同意陈志庆所说的分配方案。
    案件诉到湖里区法院,这样的官司还是第一次听说,法官起初也觉得有些棘手。
    最后,法官根据法律精神和“尊老养老”的社会风尚,判定钟老太太的大外孙女陈网妹和外孙子陈志庆都“劳苦功高”,都应该多分。法院把100万元的房产补偿款等分成6份,陈志庆和陈网妹各得两份,其他的两个姐妹各一份。
    记者昨日获悉,众人皆大欢喜,心服口服,他们都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说法
    昨日,本案的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子女赡养父母和扶助老人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多尽义务的子女,法律给予“奖励”——即在分割遗产时对他们倾斜。
    即使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他们对公婆和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法律上也把他们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死者的其他子女们“平起平坐”,平等参与分割遗产。
    在本案中,大外孙女陈网妹尽管不是外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她对外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法院认为她有权多分得财产。(厦门晚报廖桂金王波郭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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