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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不孝子拒绝赡养 八旬老母当庭下跪

123发布时间:2015年9月29日 盐池律师  
“我含辛茹苦拉扯你们长大成人,如今我老了,你们却弃我于不顾,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85岁的程老太(化名)老泪横飞,竟当庭向三个亲生儿子下跪。

  3月21日,长寿法院对这起八旬老太起诉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做出判决:被告董峰、董宇、董路(均为化名)自2013年4月起轮流赡养原告程老太,每次六个月;程老太的医药费用由三个儿子各承担三分之一。

  程老太生于1928年,与其丈夫老董婚后育有三子,长子董峰、二子董宇、三子董路。1991年老董因病去世,留下了三间房屋和一些家具。考虑到程老太年已63岁,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三个儿子达成协议,约定三间房屋由三人各自继承一间,三子董路继承所有家具和生活用品,程老太自愿跟随董路生活,死后的安葬费也全部由董路一人承担。之后,程老太一直跟随三子董路生活。近年来,因程老太日渐年老,不仅不能为董路打理日常家务,反而需要人服侍照料。董路觉得自己已经照顾母亲22年,两个兄长却从未尽赡养义务,很不公平。于是他多次要求两个兄长将其母亲接过去奉养,但董峰、董宇都以协议有约定为由拒绝赡养。

  2013年1月8日,程老太向长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到三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

  开庭时,董峰、董宇无论如何均不同意赡养程老太,理由很简单:“根据1992年签订的分家协议,母亲应当由董路赡养,我们在逢年过节以及母亲的生日都来看望了母亲,也给了她金钱和衣物,已经尽到了儿子的责任。”而董路当即辩驳“22年来我一个人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同样是母亲的儿子,你们却对母亲不管不顾、不闻不问,羊有跪乳恩,鸟有反哺义,你们简直连禽兽都不如!你们一年只来看她一两次,给个一两百块钱,也好意思在法官面前说?”

  看着三个儿子因自己相互推诿、指责,程老太既心痛又心寒,竟一下跪在三个儿子面前说:“我含辛茹苦拉扯你们长大成人,如今我老了,你们却弃我不顾,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话语间老泪横飞,伤心欲绝。法官也对董峰、董宇、董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们出生之后,父母含辛茹苦将你们抚养成人,对你们有天大的恩情。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父母年老体弱,需要你们关心照顾时,你们该怎样做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法官的一席话,让董峰等三人都低下了头,但三人始终不愿主动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

  当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后,董峰兄弟三个满脸羞愧,都当面向程老太表示:“妈,我们做得不好,知道错了,原谅我们,以后我们会好好照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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