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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123发布时间:2014年2月19日 盐池律师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5)向道路上抛撤物品;(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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