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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款委托评估范围问题

12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9日 盐池律师  
正文: 补偿安置款委托评估范围问题

适用市场单价计算补偿安置款,且被拆除居住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明显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可以不评估。
适用评估单价计算补偿安置款的,应当评估;但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评估。
用于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安置房屋,应当评估。

本文关键词:补偿安置款,委托评估,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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